广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有何条件
一、广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
2、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4、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广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原用人单位盖章《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有使用记录的本市银行的通存通兑个人存折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7、无银行卡结算记录的需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卡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及“个人对账本”原件及复印件;
8、本市户籍在市享受待遇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市享受待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11、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13、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军官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广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