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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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房商品房


  2、租住自住住房


  3、购买拆迁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


  5、建造自住住房


  6、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最后一次结清)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年提取还贷)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40岁,男50岁视同丧失劳动力):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本市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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