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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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贺州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贺州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受理条件


  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贫困退出户、脱贫户、未脱贫户)。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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