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可以拿生育金吗
【相关案例】
普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09年5月,普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博某。由于两人性格相似,因此决定2009年8月结婚。结婚后,两人决定要一个小孩。但是普某觉得自己现在没有工作,也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可能无法享受相关待遇,于是普某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咨询,没有工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缴纳生育保险费?
【案例解答】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关于个人能否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3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实行两种制度并存:一是建国初期延续下来的传统生育保险制度,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覆盖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后,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的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的管理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二是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其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覆盖范围包括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实践中,全国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纳入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不管是何种制度,生育保险费均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综上所述,由于无业人员未能与上述的各类企业形成劳动关系,没有工作的个人是无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并非意味着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由此可见,夫妻一方在职并且本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另一方配偶不论在职与否均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本案中,普某没有工作,因此无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但是如果其丈夫博某有固定工作,而且单位为他缴纳了生育保险的,作为博某的配偶,有权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无业人员可以拿生育金吗?
要是丈夫有购买社保,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因此,生育保险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无法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在岗人员可以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个人,目前还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另外,自由职业人员因为没有单位,目前还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但是这些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他们的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以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