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期限如何计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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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7月1日起,玉门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894元/月调整为983元/月,比原标准增加了89元/月。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其医疗保险和调资金额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关知识】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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