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黄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5%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或家庭生活困难,被当地民政或总工会列入城市低保家庭或特困家庭;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办理场所:
市中心及各区县服务网点支取窗口
办理要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以房屋产权拥有人或房屋承租人配偶身份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公证过的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或提供《房地产权证》和契税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和契税发票;拆迁安置时房屋产权调换补差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合法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且房屋已封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由个人书面申请,中心人员上门察看确定大修实际情况。同时提供《房地产权证》,房屋大修工程预算书,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注明属于大修范围)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还款存折;如还清或部分提前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先提取后还清的,提供借款银行提供的允许提前还款通知书、借款合同及银行还款证明;先还清后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
6、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抵押合同等房屋正式抵押落实证明;之后满一年可提取一次,在账户余额较多的情况下可同时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7、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提供无房证明,无单位的出具下岗证或待业证;
8、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明;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或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遗赠或继承文书或证明;
11、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属特殊困难的,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印发的特困家庭证明;
12、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重新就业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失业保险手册》或《再就业优惠证》
14、非本市城镇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1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籍迁出证明、单位调令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凭证。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