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收费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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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注销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公布,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修改,国务院令第710号2019年3月24日修改)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任何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设立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对于单位合并、撤销、或者破产的也应该在上述情况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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