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启动 惠及全市3.85万名退休人员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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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从嘉峪关市人社局获悉,甘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炉,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为4%左右,将惠及全市3.85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方法统一,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方法。

  定额调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挂钩调整包括: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28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新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1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

  倾斜调整包括: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企业(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分别增加3元、4元、5元、11元和16元。企业退休的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100元的,调整到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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