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
一、湛江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
身份证。
二、湛江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地点
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二楼大厅1至4号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湛江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
1、部分还款 网厅→登录→首页→我要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申请免责声明→勾选“我同意该声明 ” →同意→选择“还款缴款方式” (①公积金②实时扣款)→ 输入“提前还款本金(元)”,(注意还款金额不得小于一万元,且以千元递增) →选择“剩余本金处理方式”(①期限缩短,月还款额不变②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提交→请验证您的身份信息,输入验证码→确定→部分还款成功
2、全部结清 网厅→登录→首页→我要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提前全部还款→提前还款申请免责声明→勾选“我同意该声明 ” →同意→选择“还款缴款方式” (① 积金②实时扣款)→提交→请验证您的身份信息,输入验证码→确定→全部还款成功。
四、湛江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