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金额
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
3、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3600元
参保职工生育的个人自付比例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1、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
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1)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
(2)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5%,报销比例95%。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以顺产的情况举例说明:
1、如果你是在南京二级定点医院生育,最后的住院总费用是2700元及以下的话,可以报销全部金额;如果超过2700元,超过的部分金额你就要自己支付。
2、如果你是在南京三级定点医院生育,最后的住院总费用是3100元及以下的话,可以报销全部金额。
如果费用超过3100,但是在4001元以下,比如3500元,那么你可以先报销3100元,超过的400元,可报销380元(95%),剩下的20元(5%)自己支付。也就是说,3500元最终可报销3480元。
如果费用超过4000,比如5000元,那么你可以先报销3100元;4000元及以下的部分(900元),可报销855元(95%),剩下的45元(5%)自己支付;超过4000元的部分(1000元),可报销750元(75%),剩下的250元(25%)自己支付。也就是说,5000元最终可报销4705元。
注:举例说明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金额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