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
企业都应该按照规定办理企业社会保险,我们不仅需要知道办理时间和办理流程,而且还要知道办理的材料准备和条件。同时,还要许多地方需要我们注意。那么企业社会保险如何办理以及需要注意哪些呢?
一、企业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企业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和工商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营业执照时已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好)、法人身份证号码、税务登记证到社保中心进行社保登记。
进行了社保登记就可以办理社保了。
1、签定劳动合同
2、办理《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见<《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丢失后如何补办>
3、新参保人员到社保局个人建档,生成社保号、采集头像、申请劳动保障卡。此环节由员工本人办理。
4、填写《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并盖章。
5、带1、2、4去社保局办理劳动备案,得到一张盖章的备案情况表。
6、带5去单位参保处填写《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以前没参保的把个人制劳保卡的回单给他,参保过的交一张原单位给的社保结算单。
7、去医保中心交医保,交好了填表格。
二、企业社会保险需要注意哪些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申报税费的帐号一致); 4、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用工备案表(劳动工资处); 5、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征缴中心); 6、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参保职工花名册)。
(2)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说明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应按职工的“应发工资”数申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的下限为上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上限;个人缴费基数的下限为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其他应注意事项 申报方式:单位须于每月25
日前详细填写《参保职工增减变动表》,申报次月人员变动情况。也可以与劳动保障部门签订协议,进行网上申报。 征收方式:由地税部门从参保单位申报税费的银行帐户上按月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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