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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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2一览


  一、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一)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


  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三)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四)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三、报销条件


  厦门市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01、已领取结婚证。


  0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要求计划生育。


  0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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