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6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三)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五)工伤证明材料;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七)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八)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 伤残保险待遇申报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一)工伤证(原件);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五)参保人员花名册;
(六)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三、工伤赔偿的项目
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而且地方政府都对不同项目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按照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即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