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怎么报销?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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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在本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年度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限额为40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限额为500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01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门槛费”,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


  门诊起付线是以一个年度累计计算的,并不是每次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


  02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超出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03支付比例也称“报销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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