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收费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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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掖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收费吗


  不收费


  二、张掖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法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张掖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受理条件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确需延长的,由工伤职工本人填写《甘肃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用人单位加注意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符合该条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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