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出台《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小额贷款申报条件的通知》
记者刘淑柯通讯员范广卿本报讯近日,市社保局出台《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小额贷款申报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助保贷款范围和条件,今后将有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助保贷款,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退休后以部分养老金偿还贷款。
老城区的李先生今年57岁,前些年,因企业改革,下岗了。现在他每月要缴纳近400元的社保,这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在得知能贷款缴纳社保的消息后,李先生到银行提交了申请贷款的资料。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洛阳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的有16.73万人,其中城市区13.47万人,县(市)3.26万人。
“为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此项政策,我们决定进一步扩大受助群体,放宽助保贷款申请条件。”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见下表)。
“还款方式没有改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后进入还款期,依据制定的还款计划按月从借款人养老金中将应归还贷款本息由市社保局直接转入还款专户,养老金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养老金剩余部分应不低于洛阳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的130%。
“这些变更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就近洛阳银行受理网点申请办理,县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洛阳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办理。”该负责人说。
申请人员范围扩大。原来的范围为:具有失业证、低保证明、军烈家属证、残疾人证人员及被征地农民。现扩大为:洛阳市按照灵活就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
申请年龄范围扩大。原来的年龄要求为: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47周岁,现将年龄放宽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宽限期增加。原助保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年,根据申请年龄范围的扩大,宽限期最长期限增加为5年,贷款额度也相应增加。
贷款比例的变化。原助保贷款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核定,现调整为依据客户之前的缴费比例核定。
担保条件放宽。原办法规定借款人必须提供有固定工作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调整为:通过预测借款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足够覆盖贷款本息的,不需提供保证人;若预测借款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无法覆盖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一名有固定工作的担保人。
申请范围扩大。原申请对象仅限于市区范围内,现扩展至市辖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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