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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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社宝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想要在江门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地。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根据广东省目前相关法规,不同群体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人员 | 参保条件 | 参保地 |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 尚未领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户籍人员) | 户籍地 |
本省外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 尚未领取养老待遇的(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 | 最后参保地 |
持就业登记证明的 | 就业登记地 | |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 | 最后参保地 |
持就业登记证明的 | 就业登记地 |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
港奥台居民 | 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在我省办理了港奥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 居住证所在县(市、区) |
在我省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 | 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 |
华侨 | 持本人有效护照、我国移民管理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结果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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