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能否立即申请赔偿
一、工伤认定后能否立即申请赔偿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立即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比如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受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者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交通事故的,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资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