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陕西铜川居民医保缴费开始通告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铜川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均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缴费期限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我国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一)新生儿
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 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市统一法规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法规予以报销。
(二)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市法规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三)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可按全市法规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身份认定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960元,其中: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特殊人群参保资助如下:
(一)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二)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年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150元。
(三)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 人每年150元。
(四)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法规享受参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四、缴费确认
(一)新增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相关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再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重复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按照优先享受职工医保、大学生身份医保待遇、常住地医保待遇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医保退费
参保人成功缴费后,进入待遇享受期(1月1日),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
参保人员退费申请,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
1.微信支付宝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办理缴费。
点击进入:建行二维码、铜川税务、支付宝、农业银行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银联、光大银行、 邮储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1.各合作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陕西信合或邮储银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缴费。
2.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缴费人可到村(社区)或学校代办点通过税务部门布设的“社保缴费代收客户端”办理缴费。
3.税务缴费渠道:缴费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主管税务的办税服务进行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