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申报后如何更改(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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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公积金申报后如何更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信息更改
  • 2、公积金信息怎么变更
  • 3、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 4、公积金怎么更改个人缴存基数
  • 5、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后怎么更改
  • 6、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公积金信息更改

法律分析:信息的变更办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同时还需要满足变更信息的条件。 在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之前,应当满足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以及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条件才可以顺利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公积金信息怎么变更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的办法

(1)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上面7种情况的信息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1)本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信息变更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

(2)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在上面7种变更事项中,第(7)类信息变更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但婚姻状况不能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变更。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上述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理部经审核后将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一份与《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一并留存。

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办理条件: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2、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单位经办人可集中办理,职工个人也可自行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怎么更改个人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每年的7月至9月市民可以调整一次公积金缴存基数。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所在地区的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申请,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后受委托银行办理。在职员工申请变更公积金缴存额,办理手续需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审核部门签字盖公章,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到管理机构缴存窗口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发生变化后,由缴存单位的负责人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到规范的模板,然后再按照模板将信息都填写好,填好信息后将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电子版及纸质版表格一同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经审核无误的话即可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操作。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后怎么更改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化后进行修改应当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重要权益,如公积金系统的信息与个人信息不符,一定要及时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为正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操作

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办法。

积金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公积金申报后如何更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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