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违约金等于克扣工资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98

  一、预扣违约金等于克扣工资


  是。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否合理


  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终究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些都是法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的合理情形。可惜,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却以其他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令劳动者利益无故受损。因此,当用人单位以法定情形以外的理由扣减工资时,即可定为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支付全额工资,并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获取相应赔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