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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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种情况认定或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4小时内用人单位应报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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