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交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在新税法下,每月工资缴纳个税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的方式,其计算方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月工资两万为何个税月缴越多
下面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举个简单例子作为说明,假设A税前工资2万,月缴纳三险一金4000,转向附加扣除累计每月2000。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税率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月工资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4000-2000=9000
其应缴纳个税未超出36000,适用税率为3%,其一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9000*3%-0=270
发放工资数=税前工资-三险一金-预扣个税=20000-4000-270=15730元
第二个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2-5000*2-4000*2-2000*2=18000
其应缴纳个税未超出36000,适用税率为3%,其二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8000×3%-270=270元
第三个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3-5000*3-4000*3-2000*3=27000
其应缴纳个税未超出36000,适用税率为3%,其三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27000×3%-270-270=270元
第四个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4-5000*4-4000*4-2000*4=36000
其应缴纳个税未超出36000,适用税率为3%,其三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6000×3%-270-270-270=270元
第五个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5-5000*5-4000*5-2000*5=45000
其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出36000但未达到14400,适用税率为10%,其五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5000×10%-2520-270*4=900元
第6个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6-5000*6-4000*6-2000*6=54000
其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出36000但未达到14400,适用税率为10%,其6月份缴纳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4000×10%-2520-270*4-900=900元
以此类推,在12月份时,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5000*12-4000*12-2000*12=10.8万
依然适用10%的税率,其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仍为900元。
写在最后
新个税法下的累计预扣预缴制度对于我们而言,或许并不像以前每月预扣个税的方式那样理解。但对于工资波动浮动比较大的人而言,累计预缴峪口的计算方式更加适合这样的人群,所计算出来的个税扣除也更贴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