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玉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1、具有玉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单位及借款人能按现行政策规定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住房公积金被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需再次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单位和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将单位和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补交,并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夫妇双方有一方曾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能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含房改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等)、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自建私房、危改(棚改)还迁住房等,但别墅除外的有关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7、具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委托人可通过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房屋登记信息等,综合评价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和还款能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显示曾经发生骗提骗贷行为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贷款连续逾期2期以上或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近一年信用卡透支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被列入商业银行监控黑名单内的,拒绝其贷款申请。
8、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第二次,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一手房价格应依据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购房总价款进行确认,二手房价格以房产评估报告注明的房屋评估价值、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和购房协议的成交价的低者进行确认,建房价格以房产评估报告注明的房屋评估价值确定。
9、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房产或宅基地作为抵押;
10、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11、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