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前提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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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前提是什么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申请材料齐全。


  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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