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60
莆田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一)职工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重新就业,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封存时间已满6个月以上(含)的,可申请办理;
(二)如有住房公积金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入省直中心的,需转入省直中心满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后已由新工作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申请提取,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
二、办理该事项需要提请注意的信息
(一)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注销;
(二)职工已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年内不得再以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证明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