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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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首先养老金不是用人单位发放的,而是由社会保险部门发放。


  2、其次退休人员失踪的,养老金暂停发放,找到通体人员后继续发放,如果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不再发放养老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养老金领取手续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各地的规定都不是很一样,但是,一般都应该办理下列手续:


  (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向档案托管机构提出退休申请,档案托管机构根据个人档案资料填写《个人退休条件审批表》,参保人员携带个人档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个人退休条件审批手续。


  (2)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还需要经过养老金的批准。参保人员应该携带相关退休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的待遇计发部门和养老金发放部门,按照这些部门的规定办理退休待遇和养老金审批手续。


  (3)经退休金审批后获得领取养老金的凭证。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凭证一般是养老金领款的银行存折,然后,参保人员便可在每月的固定时间从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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