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鉴定应提供哪些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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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是很重要的一个程序,其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赔偿标准,希望各位能够足够的重视工伤鉴定程序。然而,在工伤鉴定中肯定离不开鉴定材料,这些材料都是由申请职工提供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可委托律师代为调取)


  二、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职工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应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两名以上证人证实)


  四、在工作时间的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另外,适当提供上下班的证明,住所地证明如房证、租房协议等)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提供病历档案、诊断书或病情介绍书)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由于现实中职工受伤的情况各种各样,如上下班途中受伤、因工外出受伤等,这些情况下需要提供的材料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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