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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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


  2、承办网点录取(3个工作日);


  3、承办网点审批(3个工作日);


  4、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5、签署借款合同(资格审批通过2个工作日后);


  6、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3个工作日);


  7、办理过户、抵押;


  8、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9、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批(3个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放款(1个工作日)。


  二、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广州市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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