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享受什么待遇?一文了解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法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等,可以享受①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②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法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2.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可报范围的50%。
3.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患儿,按法定报销治疗用特殊食品费用;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可报范围的50%。
4.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最高支付标准,具体标准请查看相关问题。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最高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1.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2.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3.患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丙酸血症患儿,按法定报销治疗用特殊食品费用,每月最高500元;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等,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如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四)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方法是怎样法定的?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方法如下:
1.费用范围:大病的住院和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符合罕见病支付范围的药物等费用。
2.申请方法: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自审核同意之日起享受大病、罕见病待遇。
3.大病和罕见病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未住院的,为门诊诊断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五)哪些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支付标准是多少?
目前有6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具体如下:
1.急性阑尾炎(含慢性阑尾炎急发、阑尾脓肿)手术:最高限价1100元
2.扁桃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3.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4.扁桃体及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600元
5.斜疝手术:最高限价850元
6.隐睾手术:最高限价1000元
(六)除大病、罕见病外,还有哪些病可以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门诊支付待遇?如何报销?
原发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病使用人免疫球蛋白、狼疮性肾炎(肾脏病理学诊断Ⅳ型)使用吗替麦酚酯(限国产)的门诊药物费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按法定支付。
须先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化验报告或病理报告、疾病证明等),原发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病患儿到定点医院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狼疮性肾炎(肾脏病理学诊断Ⅳ型)患儿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自审核同意之日起发生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七)哪些住院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范围?
以下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范围:
1.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未在法定的划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挂号、伙食、陪客费等,观察室、家庭病床、特需病房、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及部分日间病房的全部费用。
4.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出事、美容整形、交通出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因参加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6.原始报销票据不全或超过法定三个月结算期限的费用。
7.市卫生计生委、市医保办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法定其他应当自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