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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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余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新余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领取医疗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


  2、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院前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不予批准的条件】


  1、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新余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新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接收地址: 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专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2、受理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办理进程查询“12345”政务热线


  4、办理结果《江西省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拨款单》


  5、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西路58号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楼18-21号窗口。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的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需要领取拨款单的,携带《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单》可到窗口进行领取。不需要领取拨款单的,报销费用到达申请人账户办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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