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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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居住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1份;


  2.实行承诺备案制。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


  二、德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第二章范围对象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登记备案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三、德州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待遇综合窗口62、63号。


  2.网上办理: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德州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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