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遗属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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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山遗属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 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 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二、保山遗属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 助金和抚恤金。
三、保山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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