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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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鲁人社发[2011]34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退休执行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简称新的计发办法,下同)。按照新的计发办法,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账户后参保的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其中:计发月数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作了统一规定。代表性年龄段的计发月数为:60周岁为139个月、55周岁为170个月、50周岁为195个月、45周岁为216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实行个人账户前(即1995年年底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缴费指数。
(四)建立个人账户之日为1996年1月1日(临界点),临界点之前为过渡性养老金,临界点之后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即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的平均值〕×退休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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