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么处理(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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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
- 2、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最好
- 3、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 4、公积金离职了怎么办
- 5、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
一、离职了如何提取公积金
1、离积后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职工凭借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在核实后,向职工开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办理提取审批。职工持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卡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相关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
(3)等待通知。提取审批办理好后,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相关机构会给出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的通知;
(4)办理提取手续。通过审核后,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如下:
1、经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记录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证明;
5、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最好
公民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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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离职后,原单位办理了账户封存,那么新入职的单位可以办理账户启封,办理后,可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原单位和新入职单位分别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账户封存或启封业务。前台办理:未办理数字证书或不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单位,也可预约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网点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2)需要提供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变更表》、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离职后如果还留在本市,但是没计划或没来得及重新就业,又想续缴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资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离职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若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辞职了原单位会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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