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伤保险参保及缴费的手续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23

  郑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


  电话:0371-67971976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55号


  电话:0371-67430777


  郑州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工伤费率


  7月7日起,郑州市调整2015年工伤保险费率: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已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调整基准费率,一类行业为0.4%,二类行业为0.9%,三类行业为1.8%。以此为基准,按照统计期间内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费率调整幅度。


  具体调整如下:


  支缴率小于等于5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50%,即,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5%,三类行业为0.9%。


  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单位,执行基准费率。


  支缴率大于100%的单位,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上浮20%,即,一类行业为0.48%,二类行业为1.08%,三类行业为2.16%。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以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基础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多次参保且支缴率在50%以下的,按0.08%缴费。


  按照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包括:一次性因工死亡3人(含)以上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欠工伤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有套取工伤保险基金情形的。


  费率查询


  郑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微信查询方法:


  一:公众可扫描“郑州社会保险”微信二维码;


  二:查找公众号,输入“zzshbx”;


  三是查找公众号,输入“郑州社会保险”找到该平台后点击关注。


  缴费地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55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