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为什么预约(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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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天津公积金为什么预约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天津市蓟州区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是否需要预约
  • 2、天津公积金贷款预约等号到受理这个时间段需要做些什么
  • 3、天津公积金的排号方式和需要的材料都是什么?
  • 4、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网上预约才能提取?直接提取可以吗?
  • 5、外地缴存公积金职工 如何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蓟州区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是否需要预约

不需要预约。

公积金联名卡是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天津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流程:受理单位-天津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对象-单位/职工个人,咨询电话:12329

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公积金;2、需要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办理资料:不同情况办理资料不同。

办理流程:申办人或个人根据情况携带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属地区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网点申办即可。

天津公积金贷款预约等号到受理这个时间段需要做些什么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

贷款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

(4)交易过户;

(5)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

(9)结清贷款;

(10)注销抵押。

天津公积金的排号方式和需要的材料都是什么?

关于公积金排号情况如下:预约途中可以取消,一年只能取消两次,如果到号了不取消也不贷款,就会记一次不良记录,一个人只能可以有两次不良记录,第三次公积金中心就不给批贷款了。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子女必须是首套房,父母没有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在贷款批之后提取不多于首付比例的公积金(时间截止在购房合同之前的公积金余额),父母买房不可以提取子女的。

办理天津公积金的材料:1.职工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父母身份证;4.父母住房公积金卡;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6.配偶的父母提取时,提供职工与配偶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及配偶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7.购房合同;8.全额购房发票;9.职工、配偶本人柜台签署的《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及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10.使用贷款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网上预约才能提取?直接提取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经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网上预约是为了方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群众办事,也可以去现在预约后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外地缴存公积金职工 如何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9年5月底,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外地公积金天津办贷实施细则。如果你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要在天津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这么做!

2019年5月底,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操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外地公积金天津办贷实施细则终于发布。如果你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要在天津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这么做!

一、贷款预约

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制度实施期间,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外地缴存职工”)也应进行贷款预约。

(一)贷款预约资料

职工身份证。

(二)贷款预约申请

外地缴存职工应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预约。

外地缴存职工预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预约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预约申请书”)。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审核无误的,为职工预约贷款。

二、外地缴存职工贷款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贷款申请资料

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缴存单位开具的派驻职工到本市工作证明。

3.职工在本市的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或经备案的租房合同、租房发票。

4.职工在本市居住证或本市户口簿。

5.贷款银行、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其他贷款申请材料同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同时使用配偶额度且配偶也为外地缴存职工的,配偶也须提供《异地缴存证明》。

(二)贷款程序

1.贷款办理

外地缴存职工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在中心公布的预约号可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签约及后续贷款流程。

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及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使用情况。贷款办理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101号)规定执行。外地缴存职工不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2.贷款偿还

外地缴存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58号)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101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58号)规定执行。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天津公积金为什么预约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相关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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