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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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住房公积金在线查询

南充公积金查询网:http://www.nczfgjj.com/

说明:打开页面在左上角公积金查询处,输入身份证号、密码查询。

方法二:南充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817-2666263

说明: 南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817-2666263,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方法三:南充住房公积金上门查询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简介: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说明: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股管理中心-南充公积金查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

邮编:637000

咨询电话:0817-2666263 2666263

传真:0817-2666263

拓展阅读

南充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证明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折、单位行政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专项证明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并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未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网上备案证明;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

(3)、建造一般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

(4)、建造集资房的,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及发改部门的集资建房通知,单位分房名册(需同时提供单位基建帐户,转帐划款)。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部门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工程款发票(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复文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相关部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帐户对帐证明(还款明细表和贷款余额表)。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7、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法证明。

8、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提取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支付房租凭据、单位出据的收入证明及无住房证明。

(三)特殊证明材料:

1、符合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2、符合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同户籍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应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二)、(三)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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