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转保,别忘了你的公积金!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第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转移住房公积金?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调整或者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或者异地转移手续。
第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1)职工在管理中心行政区内变动工作办理同城转移时,应当提供加盖单位预留管理中心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
(2)职工到管理中心行政区以外地区工作,需办理异地转移时,应当提供商调函或者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新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接收函应当载明:转入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接收管理中心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等。
第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有哪些程序?
1.职工向原缴存单位提出转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
2.单位专管员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异地转移的持新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连同有关资料报管理中心审批。
3.管理中心经审核准予转移的,为其办理转移和资金划转手续;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并告知原因。
第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时限是几天?
.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