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没交工伤保险受工伤怎么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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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却在工作中受伤了,对于公司、员工本人来说都会特别的担忧,特别受伤的员工害怕自己受伤了也得不到工伤保险理赔。


  职工没交工伤保险受工伤怎么办?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它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即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事故伤害,即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对于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形,《社会保险法》在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方面、在对单位的惩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职工没交工伤保险受工伤怎么办?公司必须要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不然员工出事了自己需要承担巨大的赔偿,也会负一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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