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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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条件


  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


  2、征地协议;


  3、个人身份证;


  4、户口薄;


  5、近期2寸彩照;


  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


  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军后成为干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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