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合同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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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前解除合同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1、提前解除合同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若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者可持改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强制要求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将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但若原劳动合同内容中明确要求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不予续签合同的条款,此时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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