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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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案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5.48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1%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6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7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8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五)退职人员比照本条第(一)(二)(四)款法规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拓展知识:个人养老保险有什么作用?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要求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


  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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