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如此之低?
养老金替代率低主要还是双轨制
据媒体报道,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下降,2011年为50.3%。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
也就是说,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已低于国际“警戒线”。
所谓养老金替代率,就是指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重,亦即退休前拿10000元/月,退休后拿5000元/月,养老金替代率就是50%。
那么,为什么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如此之低呢?专家认为,主要是缴费年限低、缴费基数低,使退休以后拿的养老金水平也低。
从表面看,确实是养老金替代率低的主要原因。但是,从企业的负担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因为养老金缴费年限低、缴费基数低就负担降低。相反,企业的负担却十分沉重。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养老金双轨制下,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低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却很高,绝大多数都在80%以上。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高,就意味着对财政收入的要求高、对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的要求高。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到现在,财政收入连续20年实现了高增长,但教育、科技和社会公共事业等仍然投稿严重不足,就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消耗十分严重。自然,也包括退休以后的待遇基本不变。
如此,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要想提高企业员工的养老金缴费基数、延长缴费年限,难度也就相当大了。否则,企业将难以承受。
也正因为这样,要想提高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让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发放能够不再成为一块短板,还是应当首先加快养老金的并轨,让企业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否则,要想改变这种局面,难度很大。即便出台延长缴费年限的政策,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