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常需要用到的办事流程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45

住房公积金这些流程你可能会用到


  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部分个人常需要用到的办事流程。


  受理业务一: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目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住房消费类,包括: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第二类是非住房消费类,包括: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现只能在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办理)。


  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需根据不同提取类型来提供,市民可拨打12329转1#,准备申报材料至公积金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窗口办结。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结,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受理业务二:


  住房公积金转移(转出)业务


  申请材料: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至外中心的,转出单位需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上,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


  2、提供由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3、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4、单位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其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办理转移公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职工(或单位代理人)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受理业务三:


  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


  申请材料:开通单位短信服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开通个人短信服务:职工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单位代理人(或职工)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以上介绍的业务只针对个人,更多公积金窗口的可受理业务(包括单位办理)等,可登陆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查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