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级医疗保险与三级医疗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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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圳市二级医疗保险与三级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就医原则


  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二)、普通门诊待遇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三)、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人群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完全没有缴费能力暂时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等。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提示:弹性就业保险人口是指具有在市行政区域工作能力,有弹性就业形式的人员,如兼职、临时和弹性工作制度的人员,如个体员工、自由职业者、农民工(持有农民工劳动许可证的人员)。失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无缴费能力的,暂不参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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