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公积金在哪里取?
导语: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合肥房屋公积金在哪里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2、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
- 3、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4、合肥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5、合肥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 6、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拓展资料】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普遍操作方法如下: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第一次提取公积金的话,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但是额度有限制,剩余额度不能低于一年的缴存额。如果是贷款买房以后每年可提取一次,这个额度也有限制,余额不低于一年缴存额,提取额不超过一年按揭额度。住房公积金分在职提取和离职提取,非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等不论哪种性质的提取,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我国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合肥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
1、去索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相关手续是在原单位具体管理劳资的人力资源部门,包括一式三份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和一式四份提取单,在这两个相关证明上盖上单位的章。盖完之后记得再去找劳资部门的领导办理减员;
2、携带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交存根,到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单。前提是必须已经办完减员后把这两件东西交上就可以了。把养老保险转移证明开出来之后去复印一份;
3、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当地)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6)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5、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账支票。
一、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新盖、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2、离休、退休的;
3、彻底损失工作条件,并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的;
4、出境久居;
5、归还购房房贷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薪酬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7、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员工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不在本市就业且脱离本市的;
9、员工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10、员工部分损失工作条件,并形成日子严重困难的;
11、员工因自己及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出现劳作社保部分规则的特别病症,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
2、身份证;
3、产证和复印件;
4、退休人员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出具的退休证明;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总之,离职后公积金提取需要先提出申请,职工凭借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在核实后,向职工开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然后再办理提取审批。一般公积金提取需要具备购买、新盖、翻建、离休、退休等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合肥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肥政务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单位名称:政务区营业部
地址: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交通方式:901路、701路、148路、126路在五十四中站下车
办理业务: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拓展: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提取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法律依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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