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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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营业执照;
4、缴费基数承诺书;
5、人员明细表;
6、人员工资表。
二、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受理条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三、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第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 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四、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理地点
佳木斯市郊区 政务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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