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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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营业执照;


  4、缴费基数承诺书;


  5、人员明细表;


  6、人员工资表。


  二、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受理条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三、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第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 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四、佳木斯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办理地点


  佳木斯市郊区 政务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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