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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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淄博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办理带什么材料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并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同时在表证上加盖印章。


  2、职工凭单位填制的《文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中心审查准予提取的,签发现金或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提取。


  二、淄博公积金出国定居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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