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施生育保险新政惠及外来工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94

25日从广东东莞市社保局获悉,东莞将在今年内实施生育保险新政,落实后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流程简化,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将大幅提升。

随着东莞市经济迅速发展,东莞市企业和职工构成发生了显著变化,外来务工人员逐渐成为东莞市参保的主体。近几年,东莞市逐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整合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制度。

据东莞市社保局官员介绍,每年东莞有大概27000多位参保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有大概60%为职工。实施生育保险新政后,参保人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大为提高。生育津贴享受人群也由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新规定实施后,东莞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全部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都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或村社区缴纳。东莞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定为1%,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在实施初期,东莞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至0.46%,目前这一比例处于广东省最低水平。

为使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更加方便,东莞市将对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到选定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手续。异地就医或是不在选定机构就医的参保人,新政中也有相关规定来方便参保人就医。

东莞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表示,新政实施后,东莞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后如选择回乡生育,可在东莞市社保局登记后回乡,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将按50%~70%的比例进行报销,而生育津贴则不受影响。

分享到: